在1960年開端擬訂 批線纜技能規范時,面對所參閱的蘇聯規范翻譯稿及少量英、日規范,除了要確定中國規范的內涵格局外,很大的問題是其中的技能名詞采用什么樣的中文詞匯才能確切的表達其意義。
其時清晰,技能名詞有必要具有確切的意義不致混雜,即 性和意義性。
在1973~1975年《電線電纜手冊》編寫中的全進程中,以及在全職業檢查會對初稿分章節逐段的審議中(如 冊有近百位各企業及學校的專業人員檢查、評論了20多天),對線纜商品從結構、材料、制造、檢測等各個方面所采用的技能名詞都作了統一規范(一、二冊共有165萬印字,幾位作者的手稿中“名詞”很不共同),使職業所用的技能名詞 次作了規范。
1982年,電纜職業又參加了部電工局安排起草的“電工名詞術語”國家規范的工作。
該規范于1984年正式頒布實施“電線電纜”的規范號為“GB
2900.10-1984”。
在本文中,作者僅將很初階段對少數技能名詞的一些設想舉例介紹如下。
1、“額外電壓”電力系統用電線電纜的適用電壓,如用“工作電壓”來標明是不確切的。
由于電力網絡系統規則其電壓答應有±5%的變動規模(即輸出端可高出5%,而到接納端答應降低5%),且電線電纜商品答應用于比額外電壓低的系統中(電機、電器是不答應的)。
因而,線纜商品用了“額外電壓”這個名詞。
2、“標稱截面”
一切電線電纜中導線的巨細除圓單線用導線直徑表明外,其余都有“截面”表明。
但絞線、束線的截面不是實際截面,因絞合進程中單線變形紛歧,絞合外徑無法準確核算,如用單線直徑及報數核算出來的核算截面也只能是理論數值。
一起,線纜商品在出產和運用中,主要是操控“導線電阻”,因而選用了“標稱”這個名詞。
這么即方便了出產的安排,也便于用戶選用,特別是二段電纜連接時,只需選用同一“標稱截面”即可。
3、“核算分量”
除漆包線以外一切的絕緣電線電纜在產供銷通常均以長度計量,但考慮到廠內外的物流進程有必要要有分量(嚴格說應是“質量”)的概念。
因而在商品的標準中列入了“分量”的概念。
但不少線纜商品是很難秤重的,所以供給了“核算分量”的數值供參閱。
原蘇聯規范中以“分量”表明是不確切的。
4、事實上在規范、手冊中,對每一個專用技能名詞都經過反復推敲,使能“清晰又盡可能簡略”地表明其意義,又不致發生含糊和混雜。
下面舉幾例加以闡明。
(1)“導線長時間答應很高工作溫度(℃)”
電力電纜等電力系統用的商品的“答應工作溫度”是很重要的運用參數,在正式表達時有必要采用上述名詞,由于它清晰了三個要點:導線上的溫度、處于長時間正常工作狀態下和是很大答應值。
(2)“長時間接連負荷答應載流量”載流量是其時確定的一個名詞。
正式文字中有必要注明“長時間接連負荷”以區別間斷式負荷或動搖負荷。
(3)“抗拉強度”與“斷裂伸長率”
這是線纜用材料的
裁線機二項重要技能數據。
以前用過許多“名詞”,如“拉伸強度”等,但采用“抗拉”二字強調了以材料為主體抵拉外力的意義,而“斷裂伸長率”則闡明是在“斷裂”時的伸長率,比僅用“伸長率”要準確。
(4)“用于商品絕緣或護套上的橡膠復合物”制品應稱為“橡皮”,指的是現已包覆在制品上并
“硫化”。
(5)絕緣電線電纜中的導電構件應稱為“導電線芯”,簡稱“導線”,絕緣后稱為“絕緣(線)芯”;多根絕緣芯成纜后稱為“纜芯”。
(6)電話電纜中二根絕緣芯絞對后應稱為“線對”;10對或25對絞合后稱為“基本單位”;基本單位絞成50對、100對或200對稱為“單位”,然后再成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