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線電纜職業是典型的資金密集型、勞動密集型產業。
2008年金融危機以來,由于市場不確定性因素增加,電線電纜企業面臨 巨大的生存壓力,能源漲、資料漲、薪酬漲、物流漲、贏利低、回款慢、墊資大、招工難、貸款難、立異難,市場競爭環境、監管環境不斷惡化,企業贏利空間逐步緊縮,運營風險明顯加大,尤其是資金風險這根弦已經繃緊。
下面,我們了解一下現在電線電纜職業的總體運營情況。
職業規模:2009年產銷規模達到7310億,2010年突破8000億; 資產負債率:平均達60%~80%,有的企業甚至超過80%; 銷售毛利率:現在電纜職業的毛利率約為11%左右,減去制造成本、人員成本、財務成本等,許多企業的凈贏利只有1%~3%,實際上,許多企業已處于虧本的邊緣,為了不虧本,許多企業越過道德的底線、漠視法律法規,向市場供給假冒偽劣的產品; 在外貨款:電纜職業在外貨款在機械職業中處于很高位,是機械工業平均水平的2倍左右,在外貨款規模增加,呆壞帳也在不斷增長,其風險也在加大; 資金周轉率:2010年職業企業資金年平均周轉2次,資金運轉速
裁線機度明顯減慢。
從以上的數據可以看出,電線電纜職業企業的"錢"途真的十分令人擔憂,那么,造成這種狀況的原因是什么?概況起來有一下幾點: 一、原資料占有許多資金。
電線電纜是一個"料重工輕"的職業,在產品成本構成中,原資料銅所占成本份額高達60%~70%,都采用現款收購。
銅價大幅上漲時,電纜企業購進原資料銀根吃緊,資金周轉緩慢;銅價大幅跌落時,企業來不及消化原資料,出廠價格急速跌落,兩者之間的"剪刀差"與"時間差"擠壓了企業的盈利空間。
今年以來,銅價在6~7萬元高位大幅震蕩,許多電纜企業為規避銅價波動風險,一般會采用套期保值方法,需要在期貨市場投入許多鎖銅保證金。
二、企業融資渠道不暢。
由于國家銀根緊縮,關于大企業或上市公司來說,基本不存在融資難的問題。
但對許多中小企業來說,貸款難的問題始終制約著企業發展。
三、資金成本上漲過快。
去年以來,銀行存款準備金率連續上調了12次,貸款利率連續上調了4次,共增加了1個百分點。
四、承兌匯票使用過多。
由于資金緊縮,許多客戶強行以承兌匯票方法付款,一般是6個月期限。
現在承兌匯票貼現達到月息6.2‰,變相地剝去了企業的部分贏利。
五、銀行保函的保證金占用。
在合同約定中,企業需要開立保函的項目較多,如預付款保函、招標保函、履約保函、質量保函等,需要墊付許多的保證金。
六、客戶設置許多付款門檻。
首要表現為: 1、預付款的付出:客戶一般不愿意付出預付款,即使在付出預付款前,還要求供方供給預付款保函,拖延預付款的付出。
有的合同規定:交貨周期為20天,收到供方預付款保函后30天內付出預付款,由于辦理預付款保函至少一周時間,客戶在30多天后才付出預付款,直到電纜發貨到位后,常常預付款仍未到賬。
2、到貨款的付出:在貨到后,客戶應該付款給供方,但客戶又要求供方再次供給發貨回單的原件、合格證、質保書等資料(實際供方到貨時已供給),然后才付出到貨款;還有許多安裝公司或總包方規定業主付款后再向供方付出貨款,這些行為都拖延了貨款的付出。
由于客戶的故意拖延,電纜從發貨到付款的周期一般達到3~4個月。
3、付款時間約定不清晰:如客戶常常要求在項目竣工、通電、安裝調試等完畢后付款,許多重大工程甚至要求項目完成決算后再結算尾款,這些付款環節是企業無法掌握的。
特別是關于一些周期長的項目,要求貨全部交清后才付款,這種付款方法無疑增加了供方的資金壓力,讓供方先墊付許多的生產資金。
如政府項目,一般無預付款,企業還要按進度排產發貨,發貨后還要再被拖欠貨款,大大增加了企業的資金壓力。
如一些交通項目,由于建設周期較長,從 批供貨開始到很后一批供貨完畢,供貨周期可能長達一年時間,如遇特殊情況,則周期更長。
4、質保金的付出:設備類產品一般都有質保金的約定,電纜屬資料類產品,無需繳納質保金,但絕大部分客戶會要求5%~20%的質保金。
客戶會在合同中要求工程竣工檢驗或安裝調試完畢1~2年后再付出質保金,沒有明確具體的付出時間,質保金拖欠2~3年也很正常。
現在,電纜企業繳納質保金約占在外貨款總額20%~30%。
5、國際貿易中的付款問題:許多國內貿易公司,在出口合同中,提出20%至30%到貨款或質保金在國外施工現場開箱檢驗再付清,貨物到港口僅付出50%至80%的貨款,這也是占用供方資金的行為。
七、客戶存在客大欺店的現象,電纜企業成了一個弱勢群體。
特別是與大客戶、長時間客戶簽訂的合同中,存在著許多不公平的條款,緊縮了電纜企業的贏利。
銷售合同簽訂后,如果銅價上漲,客戶要求繼續執行合同,這關于客戶是完全有利的;當價格繼續跌落并超出一定幅度時,一些客戶就可能尋找各種理由推延要貨、裁減訂貨或不履行合同,給企業造成庫存壓力,使資金變成"死錢"。
電纜企業參加項目招標,從報價到中標簽約一般都有一段時間,在此期間如遇銅價跌落,客戶可以要求招標方二次報價;如遇銅價上漲,客戶可宣布企業中標并要求簽訂合同,否則沒收招標保證金。
八、合同條款中的違約責任處分太重。
許多合同存在著違約金過重的現象,如技術資料供給不及時、延遲交貨等都要罰款,有的罰款額甚至高達百萬元。
關于制造型企業來說,生產、運輸等方面存在著許多不確定因素,造成無意違約在所難免,而承擔太高的違約責任顯失公平。
九、賤價中標擾亂市場秩序。
在電纜項目招標中,超過80%采用"很賤價中標",即使"國"字頭的大型公司也是如此,很高價與很賤價相差30%~40%屢見不鮮,招標價格相差上千萬元也時有發生,甚至呈現很高價是很賤價3倍的天方夜譚,有的企業報出的賤價連電纜資料也買不來。
十、監管部門"以罰代管"使市場秩序更加混亂。
監管部門抽查力度不斷加大,有利于凈化市場競爭環境。
但許多時候,有些監管部門背離了監管的初衷,僅僅依靠罰款進行創收,沒有嚴格統一的處分標準,因而執行的彈性很大。
對一貫偷工減料的非法企業處分不到位,由于違法成本較低,從而使這些企業可以繼續肆意妄為;對一些一貫遵法運營的企業偶爾呈現的一些質量瑕疵,進行放大,動輒幾十萬、幾百萬的罰單,嚴重挫傷了這些企業遵法運營的積極性。
眾所周知,我國的財稅收入對制造業的依賴度呈逐年上升趨勢,但制造業的贏利卻極其菲薄,沒有錢途就沒有前途,眾多職業的發展前景不容樂觀,電線電纜企業更是舉步維艱。
許多時候,我們面臨著"不做等死,做了累死"的兩難挑選。
為什么我們還堅守信仰、苦苦支撐?由于我們深知"產業不強,國之不盛"的道理,與世界制造強國比較,中國制造業還有更艱苦、更漫長的路要走,因而,我們注定是奮斗的一代,擔負民族產業復興的重任,要用實實在在的運營業績,回饋員工、報答股東、報答客戶、報答社會。
我們更需要政府和全社會的理解和支持,共同營造一個健康、有序、公平、寬松的運營環境,使我們可以靜下心來,干功德、干成事,為企業創造價值,為社會創造財富.